| 近年来,有的国家为了促进本国人才的培养,由该国政府出资派留学生赴日留学;同时要求日本政府在留学生接收上给予帮助。这类留学生从经费来源上不属于国费留学生(日本政府奖学金留学金),被归类于自费留学生;但日本政府从应对各国的要求、积极推进国际合作的立场出发,对这类留学生给予必要的帮助。
目前,日本政府为支援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政府的人才培养,以日元贷款方式提供国费留学事业资金。同时,把以上两个国家的留学生和泰国、新加坡、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以及乌兹别克斯坦派遣的政府派遣留学生,划归为外国政府派遣留学生, 并在日语等预备教育和介绍接收大学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协助。
此外,还向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和马来西亚派遣教师帮助开展赴日前留学生的预备教育等工作。 |